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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有哪些情形

来源:互联网 2023-01-29 06:05:03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⑴重新就业的;⑵应征服兵役的;⑶移居境外的;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⑸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⑹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或者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介绍工作的;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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