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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育保险报销材料(已婚未育的流产)

来源:互联网 2023-07-02 05:32:07

生育保险报销材料(已婚未育的流产)清单:

①《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户口本,若户口本内有相应年龄段小孩导致不能明确其未生育情况的,还需提供相关的计划生育证明说明其生育情况(原件和复印件);

③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医疗收费收据(原件);

⑤住院的,提供出院小结;门诊的,提供费用明细清单或手术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⑥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

⑦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是代办,需增加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⑧参保人中山本地农业银行的通存通兑活期存折(原件和复印件);

⑨经参保人所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登记,同意其在市外异地流产的,应提供有效的《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生育备案登记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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