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
镇江热门资讯 > 镇江公积金资讯 > 镇江公积金政策 > 正文

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来源:互联网 2022-12-01 09:27:02

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根据镇江市公积金政策相关规定,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如家庭成员申请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可申请第二次贷款。在我市购买自住商品房,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款为总房价的60%。

拓展:镇江公积金业务办理网点一览

1、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府路10号牡丹园2号楼12楼归集管理处

2、城区客户服务部新区服务中心:镇江新区大港兴港西路26号中国银行大港支行3楼

3、丹阳分中心服务网点:丹阳市华阳路城市绿洲花园1幢1号

4、句容分中心服务网点:句容市华阳镇文昌东路68号龙锦新天地2号楼北裙楼

5、扬中分中心服务网点:扬中市财政局大院(原港联社区服务中心)

6、丹徒管理部服务网点:丹徒新城谷阳大道178号丹徒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关键词:公积金业务办理网点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上一条:镇江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解读 下一条:镇江拆迁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