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金额
肇庆居民医保缴费时间规定
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医保年度的集中缴费期。逾期不予补缴。下列几种特殊情况可以在医保年度内缴费。
肇庆居民医保缴费特殊情况
具有本市户籍、居住证或学生学籍,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持相应材料到当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一)新出生婴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其中新生儿出生 6 个月内死亡无法办理户籍的,可凭死亡医学资料在父亲或母亲户籍地参加居民医保;
(二)已办理职工医保中止手续的人员;
(三)新迁入本市户籍人员;
(四)中途转入本市就读学生;
(五)当年刑满释放人员;
(六)当年退役士兵;
(七)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返贫致贫人口、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体,以及重度残疾人(一、二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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