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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住房公积金患重大疾病及意外重伤提取指南

来源:互联网 2022-12-26 04:05:02

事项名称:

患重大疾病及意外重伤提取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结办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经过审核完毕后3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业务办理须知》

办理条件:

患重大疾病及意外重伤,缴存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广东省外医院就医的不受理申请)

办理流程:

经办人带齐以下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柜台办理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1

缴存人身份证(已婚的需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

原件(1份)

2

提供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或伤残鉴定

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等)

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提供最近两年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住院费用清单,收据,医保报销资料)

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本人肇庆市开户的一类储蓄卡或活期存折

原件及复印件(1份)

收费标准:

办理机构: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758-12329(人工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办理地址:

市公积金中心: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四路8号(肇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封开管理部:封开县江口镇府前路3号(封开县行政服务中心)德庆管理部:德庆县德城镇德庆大道17号(德庆县行政服务中心)怀集管理部:怀集县怀城镇金鸡桥头(怀集县行政服务中心)广宁管理部:广宁县南街镇城南大道(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四会管理部:四会市广场北路3号(四会市行政服务中心)高新区管理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德大街91号 (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鼎湖管理部:肇庆新区金花路1号(即行政服务中心)

高要管理部:高要区南岸城区府前大街9号(即行政服务中心)

关键词:肇庆重病住房公积金提取肇庆公积金提取意外重伤肇庆市住房公积金患重大疾病及意外重伤提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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