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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职工生育保险最新消息

来源:互联网 2023-06-20 06:07:03

湛江职工生育保险最新消息: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政策的通知》(湛医保〔2021〕75号)等政策规定,从2021年10月1日起,职工生育保险新纳入宫外孕终止妊娠等费用待遇、增加满7个月终止妊娠生育津贴待遇等,为做好职工生育待遇保障,结合基金业务风险防范要求和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现对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报销所需资料调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育医疗费零星报销所需资料

1.湛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零星报销申请表(附件1)

2.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

3.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4.住院出院小结(门诊药流等计生手术:门诊手册或生育休假<诊断>证明复印件)。

属职工申请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另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二、职工生育津贴报销所需资料

1.湛江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请表(附件2);

2.生育休假<诊断>证明;

属职工休产假期间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另须提供相应的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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