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职工生育保险津贴办理地点
湛江职工生育保险最新消息: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政策的通知》(湛医保〔2021〕75号)等政策规定,从2021年10月1日起,职工生育保险新纳入宫外孕终止妊娠等费用待遇、增加满7个月终止妊娠生育津贴待遇等,为做好职工生育待遇保障,结合基金业务风险防范要求和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现对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报销所需资料调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育医疗费零星报销所需资料
1.湛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零星报销申请表(附件1)
2.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
3.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4.住院出院小结(门诊药流等计生手术:门诊手册或生育休假<诊断>证明复印件)。
属职工申请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另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二、职工生育津贴报销所需资料
1.湛江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请表(附件2);
2.生育休假<诊断>证明;
属职工休产假期间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另须提供相应的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佐证材料。
更多服务:点击查看文件原文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