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
漳州热门资讯 > 漳州公积金资讯 > 漳州公积金政策 > 正文

漳州使用公积金购第二套房首付比例要求

来源:互联网 2023-06-20 21:25:02

一、职工家庭购、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或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和房屋套数限制。

二、职工家庭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其中长泰区、南靖县、平和县、华安县、漳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高新区不低于30%)。

职工家庭已使用并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其中长泰区、南靖县、平和县、华安县、漳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高新区不低于30%)。

相关解读:

一、职工家庭购、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或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和房屋套数限制。

解读:为支持缴存职工改善住房需求,调整放宽缴存职工购房或还贷提取公积金的政策,即在办理公积金提取时不再受公积金贷款次数和房屋套数的限制。

二、职工家庭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其中长泰区、南靖县、平和县、华安县、漳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高新区不低于30%)。

职工家庭已使用并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其中长泰区、南靖县、平和县、华安县、漳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高新区不低于30%)。

以上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解读:为保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规范住房公积金运行风险,调整我市部分县区职工家庭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属第二套及以上住房或已使用并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使用的住房首付比例。

关键词:漳州公积金购房首付比例漳州公积金购房首付比例要求漳州使用公积金购第二套房首付比例要求
上一条:漳州租房提取公积金线上办理材料 下一条:漳州购房公积金贷款次数有限制吗?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