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漳州芗城交社保不是本地户籍能领取社保补贴吗?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15〕31号)和省物价局、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服〔2012〕25号)及龙海市政府《关于印发龙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龙政综〔2015〕1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参照毗邻地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现就我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框架结构、有配套小区、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标准为:5元/㎡·月。
二、建筑结构、小区配套、设备配备、企业自建等因素价格调节系数见下表。
项目 | 调节系数% |
砖混结构 | -10 |
无配套小区 | -10 |
有配电梯 | +10 |
企业自建公租房 | -10 |
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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