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99元2024-06-27 15:40:05
(一)按有机热载体工作状态分类:气相炉和液相炉;
(二)按供热源分类:燃煤炉、燃油炉、燃气炉、燃水煤浆炉、电加热炉及以生物质为燃料的有机热载体炉等;
(三)按燃烧方式分类:层燃(包括固定炉排、链条炉排、往复炉排)有机热载体炉和室燃炉等;
(四)按有机热载体循环方式分类:气液二相自然循环系统有机热载体炉、油泵注入式液相强制循环系统有机热载体炉、油泵抽吸式液相强制循环系统有机热载体炉;
(五)按有机热载体炉本体结构分类:盘管式、管架式、锅壳式、列管式、水管式有机热载体炉等;
(六)按有机热载体炉整体造型分类:立式和卧式有机热载体炉;
(七)对燃油燃气有机热载体炉可分成顶烧式有机热载体炉、底烧式有机热载体炉、前置燃烧器有机热载体炉;
(八)按照燃烧室与受热面本体分离与否可分成整体式有机热载体炉、分离式有机热载体炉;
(九)按照受热面本体工作压力可分成常压(静压)式有机热载体炉和承压式有机热载体炉;
(十)按照有机热载体炉出厂型式不同可分成整装式和组装式两大类。
为防止有机热载体炉泄漏,受压元件之间的连接应尽量采用焊接。当必须采用法兰连接时,液相炉管法兰应采用公称压力不小于1.6MPa的凹凸面或凸面带颈平焊钢制管法兰;气相炉管法兰应采用公称压力不小于2.5MPa的榫槽面或凹凸面带颈平焊钢制管法兰,且法兰垫片应采用金属网缠绕石墨垫片或膨胀石墨复合垫片,不得采用石棉制品垫片,以保证法兰连接处的严密性。
目前,对于以煤、油、气为燃料的有机热载体炉参数系列、产品型号的编制,在GB/T 17410-1998《有机热载体炉》中已做了规定,但电加热、燃生物质燃料(如木材、稻壳等)以及燃水煤浆等新型燃料的有机热载体炉的型号编制尚无统一规范和标准,生产厂家一般综合相关标准、规范内容自由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