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附操作流程)
提取条件:
房屋类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非房屋类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所需材料:
1、职工身份证
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3、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类提取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的
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
(2)建造(包括单位集资建房和农村建房)集资建房的
必须提供相关部门批准单位集资建房的相关批复或职工当年集资房合同,农村建房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建房用地审批表或建房协议;
(3)翻建自住住房的(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的
须提供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指需要牵动或更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须提供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等。对住房进行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5)偿还购、建房贷款本息的
提供购、建房合同协议、贷款合同等;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提供工资收入证明、租赁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