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银川市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申报对象和条件
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解决好高精尖缺人才子女入学问题,根据《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银党办〔2018〕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高精尖缺人才,是指经银川市认定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才、地方级领才、高端创新人才和优秀骨干人才(分别用A类、B类、C类、D类、E类来指代)。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滨河新区,从自治区以外全职引进并签订劳动合同的高精尖缺人才。
第四条市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我市高精尖缺人才子女入学的统筹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第五条高精尖缺人才子女申请就读市属及以下公办学校的,由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会同市教育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预留部分市属及以下公办学校的优质教育资源招生名额,优先安排高精尖缺人才子女入学。
第六条A类、B类、C类高精尖缺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一所市属及以下公办学校就读。D类、E类高精尖缺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读。
第七条在外地就读高中阶段的高精尖缺人才子女申请转入,按与原就读高中学校等级相当的原则或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第八条非本市户籍的高精尖缺人才子女,在本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和中等职业学校或参加初中升高中的,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第九条高精尖缺人才子女申请入(转)学办理程序。
(一)高精尖缺人才子女申请入(转)学的,向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审核汇总有关情况,向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需办理入(转)学的高精尖缺人才子女名单;
(三)银川市级和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应安排相关学校及时对接落实好高精尖缺人才子女入(转)学事宜。
(四)市教育主管部门汇总高精尖缺人才子女入(转)学落实情况,报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备案。
第十条申请入(转)学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户籍证明、居住地证明;
(二)劳动合同;
(三)转入高中学校就读的,应提供学籍档案(含学分及综合素质评价认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