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住房公积金查询指南
伊春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伊春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15%以上)的
非房屋类:
伊春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共同材料:
1.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
2.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职工提供的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
房屋类:
伊春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伊春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所在单位(或原单位)提出,由单位负责办理。
2、单位应当及时受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核实职工提供的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资料,并开具单位介绍信。
3、单位为职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下列程序进行:
(1)持单位介绍信和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或经管理中心授权的管理部领取并按有关要求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管理中心或者经管理中心授权的管理部应当在收到单位提交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经审核准予提取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取手续。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部分提取: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或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办理一次提取,账户内留存上一年度的缴存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时的实际支出。
全额提取:
伊春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