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办事指南
购买期房:
1、购房材料
(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所有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其他材料
(1)主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原件1份(凭中心开具的联系单到指定银行打印);
(2)主借款人宜昌城区的银行储蓄卡(贷款审批通过后按中心通知的要求携带);
(3)在宜昌城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分别出具单位盖章的《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书》(登录http://www.ycgjj.net下载)。
(4)所有借款人均未在宜昌区域内及与中心签定了《异地贷款互贷互认合作协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任意一人宜昌区域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购买现房:
1、购房材料
(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单》复印件2份。
(3)所有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所购住房房龄超过5年的,提供房屋评估报告原件1份。
2、其他材料
(1)主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原件1份(凭中心开具的联系单到指定银行打印);
(2)主借款人宜昌城区的银行储蓄卡(贷款审批通过后按中心通知的要求携带);
(3)在宜昌城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分别出具单位盖章的《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书》(登录http://www.ycgjj.net下载)。
(4)所有借款人均未在宜昌区域内及与中心签定了《异地贷款互贷互认合作协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任意一人宜昌区域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装修住房:
1、装修住房证明材料
(1)所装修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2)装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装修合同载明总费用三分之一以上的装修费用、材料发票原件或收据及银行付款凭据原件。
(4)装修住房现场核实表原件1份。
(5)房屋评估报告原件1份。
2、其他材料
(1)主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原件1份(凭中心开具的联系单到指定银行打印)。
(2)主借款人宜昌城区的银行储蓄卡(贷款审批通过后按中心通知的要求携带)。
(3)所有借款人均未在宜昌区域内及与中心签定了《异地贷款互贷互认合作协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任意一人宜昌区域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购买二手房、拍卖房:
1、购房材料
(1)购房合同原件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3)销售不动产统一代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所购住房房屋评估报告原件1份。
2、其他材料
(1)主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原件1份(凭中心开具的联系单到指定银行打印);
(2)房屋出售方宜昌市城区可办理转账的建、工、交、农任意银行的储蓄卡。
(3)主借款人宜昌城区的银行储蓄卡(贷款审批通过后按中心通知的要求携带);
(4)在宜昌城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分别出具单位盖章的《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书》(登录http://www.ycgjj.net下载)。
(5)所有借款人均未在宜昌区域内及与中心签定了《异地贷款互贷互认合作协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任意一人宜昌区域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