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办事指南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不低于1万元,购买首套首贷住房的不高于50万元×倍数【“楚才卡”A卡(50万元×3倍),“楚才卡”B卡(50万元×2倍),“宜才卡”:B、C、D类人才(50万元×1.5倍),E类人才(50万元×1.4倍),F类人才(本科)(50万元×1.3倍),F类人才(专科及以下)(50万元×1.2倍)】。
(二)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一定比例,当购房合同总价和房屋评估总价不一致时,房屋总价按低值计算。
1.房龄≤20年的,首套首贷住房的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
2.20年<房龄≤30年的,不超过购房总价的40%。
(三)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楚才卡”A卡(可贷额度×3倍),“楚才卡”B卡(可贷额度×2倍),“宜才卡”:B、C、D类人才(可贷额度×1.5倍),E类人才(可贷额度×1.4倍),F类人才(本科)(可贷额度×1.3倍),F类人才(专科及以下)(可贷额度×1.2倍)】。
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额(单位+个人)÷借款人月缴存比例(单位+个人)]-所有借款人未结清贷款每月偿还金额}×0.35×12个月×贷款年限×倍数。
(四)不高于按照公积金月缴存额确定的贷款额度【“楚才卡”A卡(可贷额度×3倍),“楚才卡”B卡(可贷额度×2倍),“宜才卡”:B、C、D类人才(可贷额度×1.5倍),E类人才(可贷额度×1.4倍),F类人才(本科)(可贷额度×1.3倍),F类人才(专科及以下)(可贷额度×1.2倍)】。
借款人为在单位缴存公积金的,可贷额度综合以上第(一)、(二)、(三)项限额后取最低值。
借款人均为灵活就业人员的,可贷额度综合以上第(一)、(二)、(四)项限额后取最低值。
主借款人及其他共同借款人有一方在单位缴存公积金且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可以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可贷额度综合以上第(一)、(二)、(三)项限额后取最低值。未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可贷额度综合以上第(一)、(二)、(四)项限额后取最低值。
主借款人为灵活就业人员的,其他共同借款人未缴存公积金的,可贷额度综合以上第(一)、(二)、(四)项限额后取最低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