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养老保险缴纳基数
宜昌市城区生育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名单: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
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三峡大学仁和医院、
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宜昌市长航医院、葛洲坝集团中心医院、
宜昌市伍家医院、宜昌长江医院、宜昌鑫家园妇产医院、宜昌安琪贝儿妇产医院。
生育保险享受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参保单位在宜昌市城区为其正常足额缴费已满12个月及以上,仍在单位继续参保,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
2.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参保单位在宜昌市城区为其正常足额缴费已满6个月不足12个月,仍在单位继续参保,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3.生育保险正常足额缴费不计算补缴时间,中断生育保险缴费记录的,从最后一次中断后开始正常足额缴费时起计算连续缴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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