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办事指南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不低于1万元,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有两人及以上的不高于50万元,只有一人的不高于40万元。
(二)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一定比例,当购房合同总价和房屋评估总价不一致时,房屋总价按低值计算。
1、房龄≤5年的,首套首贷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的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首套首贷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第二套住房不超过购房总价的50%。
2、 5年<房龄≤20年的,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
3、20年<房龄≤30年的,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
(三)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额(单位+个人)÷借款人月缴存比例(单位+个人)】×0.35×12个月×贷款年限。
(四)不高于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和账户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首套首贷住房:贷款额度=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倍×缴存时间系数+其他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倍×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第二套住房:贷款额度=主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缴存时间系数+其他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表:
灵活就业的个人缴存者月收入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最近6个月银行流水标明的工资或劳资性平均收入,取低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