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
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配偶)宜昌区域内拥有自主产权住房缴纳物业管理费的,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注意事项
1、缴存人家庭成员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
2、缴存人家庭有多套住房的,当年未发生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缴存人可选定其中一套拥有自主产权住房的物业管理费办理建档提取。
3、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时间应与上次住房消费提取时间间隔一年。
4、提取方式和额度:第一次办理物业费提取的,夫妻双方应同时建立缴纳物业管理费提取档案登记。提取金额不超过本年度或上年度缴纳物业管理费总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
5、若需他人代办的,提取人应先开通个人网厅业务,绑定手机号码和银行借记一类卡。若所建提取档案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营业部柜面及时进行档案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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