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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城区女职工生育津贴待遇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方式)

来源:互联网 2023-09-27 00:49:05

申请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在宜昌市城区为其正常足额缴费已满12个月及以上且在职,并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的。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在宜昌开户的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注意事项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2、结婚证合法有效;

3、请职工生育两个月后一年内及时办理生育(计划生育)津贴待遇。

办理地点

宜昌市人社服务大楼(环城北路40号)二楼西大厅53号窗口。

办理时间

每月11号至25号(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717-6731157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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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宜昌生育津贴宜昌生育津贴办理指南宜昌城区女职工生育津贴待遇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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