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办事指南
逐月提取还贷,中心与借款人及其配偶签订《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授权书》,于每月20日通过内部转账方式直接划转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次提取转账总额不超过月应还贷款本息额。若委托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足还贷,不足部分由委托人自行在每月还贷扣款日前将自有资金补足并存入借款人银行还贷专用账户,以确保按时足额还贷。
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应保留不少于月缴存额6倍的金额作为约定保留额,其余金额用于逐月提取还贷,约定保留额可在结清贷款时使用。当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少于约定保留额时,暂停该账户的内部转账。如遇委托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按照新月缴存额重新确定约定保留额;
大额提取还贷,中心与借款人及其配偶签订《委托大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授权书》,在签订授权书的第二个工作日通过内部转账方式直接划转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提前部分偿还或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次提取转账总额不超过提前还贷实际金额。大额提取还贷的,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应保留不少于100元的金额,其余部分可用于大额提取还贷。申请大额提取还贷的,应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12个月后,再次申请须间隔一年,提前部分还款的金额应在1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