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养老保险缴纳基数
养老认证对象:
在宜昌市域范围内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含退职、超龄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以及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员。
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中,对未年满16周岁的不限定认证周期。年满16周岁时,暂停发放待遇,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注明学制年限的学籍证明(不包括院校和研究生)到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的服务窗口现场办理资格认证后恢复发放待遇,领取待遇有效期为学制期。
认证时间与周期:
需认证的享待人员每12个月内至少认证一次,即距离本人上次认证不超过12个月。如去年是7月份通过认证的,今年7月前必须再次通过认证。一个周期内可多次认证,有效时间以最后一次认证为准。认证记录可在认证结果“资格认证结果查询”里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