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办事指南
月缴存基数和缴存额的上下限
1.全市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0263元,月缴存额度上限调整为4864元,最高缴存比例为12%(单边)。
2.全市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宜昌城区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月缴存额度下限调整为180元,最低缴存比例为5%(单边)。
3.全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上限调整为3310元,月缴存额度下限调整为1104元,缴存比例为20%。
相关要求
1.各缴存单位每年应根据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变动情况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缴存额。各缴存单位应在12月10日前调整结束。具体办理时应先办理调整业务,再办理相应的补缴手续。
2.各缴存单位在调整基数前应仔细核对职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确保职工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再办理缴存基数调整。
3.已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可直接在网上业务系统中办理缴存基数调整和补缴业务。没有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需到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西陵营业部、伍家岗营业部或县市区营业部柜面办理相关业务。
4.各缴存单位在柜面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时,需填报《宜昌住房公积金调整清册》,内容审核无误并经职工签字认可后到账户所在地营业部办理(具体可在中心网站http://gjj.yichang.gov.cn/查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办事指南》)。
5.各缴存单位在网上业务系统中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时,如有问题请联系中心信息管理科(电话:0717-6236707)。如需咨询政策,请联系中心归集管理科(电话:0717-6236887)或12329服务中心(电话:0717-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