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办事指南
本地缴存公积金,不支持外地租房提取。
根据住建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精神,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如果已在新单位建立公积金账户,可以按以上规定办理。
如果是宜昌户籍,在外地未建立公积金账户需申请办理提取手续。可以登陆宜昌公积金网—点击办事指南—点击公积金提取—点击集中封存两年仍未就业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12月26日版)进行阅读,按办事指南要求办理。 如果还有疑问,可与宜昌公积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17--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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