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
宜春热门资讯 > 宜春社保资讯 > 宜春社保办事指南 > 正文

宜春工伤认定的注意事项

来源:互联网 2023-11-14 17:29:04

1、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前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由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

更多关于宜春工伤保险内容,点击进入《宜春工伤保险专题》

关键词:宜春工伤注意事项宜春工伤认定申请宜春工伤负责宜春工伤认定的注意事项
上一条: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将提高到70元 下一条:城乡居民养老金是多少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