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宜宾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宜宾2022最低工资标准:点击查看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
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月工资基数。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
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月工资基数。
单位每年应在计算出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后,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当年1月1日起执行。当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在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缴存基数不符合规定范围且单位拒不整改的,宜宾市公积金中心可强制调整缴存基数至规定范围内。
相关推荐:
2022宜宾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