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待遇
烟台社保没交够一年就生孩子可享受生育津贴吗?
烟台市医保局回复:
按照烟政办发〔〕24号的规定, 1月 1日起施行,规范享受待遇条件:新参保及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重新参保的职工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3 个月的(不含补缴年限),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连续缴费不满3个月的,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
中断缴费不满3 个月的,重新参保缴费后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待遇,中断期间不享受待遇。
连续足额缴费不满一年的,待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一年后,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发女职工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