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
烟台热门资讯 > 烟台户籍资讯 > 烟台人才引进 > 正文

烟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申报受理

来源:互联网 2022-11-21 20:00:03

烟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申报受理

根据《烟台市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试行)》,相关信息如下:

申报受理

(一)中央、省属驻烟科研、高校等单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受理。高校院所与烟台市各级政府共同成立的事业法人研究、教育等机构,由其事业法人单位登记机关的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

(二)市国资委、财政局等部门监管的市管企业(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受理。其他各类企业(含中央、省属企业及其设立的分支机构)由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区市负责受理,住所所在地与纳税地不一致的,以主要纳税地为准。

(三)各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所属的事业单位,按照财力保障级次划分,谁保障、谁受理。中央、省属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所属的事业单位由属地负责受理。

(四)各类民办科研、教育(含民办高校)、文化、医疗、公益等非企业法人,由其举办单位的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举办单位是烟台以外单位的,由非企业法人所在区市负责受理。

(五)受理职责存在争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予以指定。

本细则出台前已受理但未发放的购房补贴申报,按原政策要求和受理范围审核发放。

关键词:烟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烟台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烟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申报受理
上一条:烟台高层次人才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申报流程及要求 下一条:2022年烟台事业单位集中招聘简章+报名入口+报名时间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