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
缴费基数
(1)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
(2)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0586元执行,下限按3800元执行。
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1821元执行,下限按4250元执行。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单位:16%;个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仍为20%。
医疗保险 单位:8%+1% ;个人2%+3
失业保险 单位:0.5% ;个人:0.5%
生育保险 单位:0.5%;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 单位:0.2%、0.4%、0.7%、0.9%、1.1%、1.3%、1.6%、1.9%;个人无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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