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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失业保险领取指南

来源:互联网 2023-10-01 00:57:02

领取标准

扬州市区2017年度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为819元/月,上限1890元/月。

1、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

2、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3、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4、农合制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按失业保险金月标准的2/3发放。

领取条件

1.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必须失业人员本人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扬州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

领取材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

2.个人身份证;

3.《养老保险手册》;

4.《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表》/《扬州市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

领取流程

步骤一:失业登记

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本人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步骤二:审核确认

自受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请求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步骤三:银行卡换取

失业人员于次月15日至16日携相关材料到扬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换取银行卡;

步骤四:失业金发放

江苏银行于每月15日左右将失业保险金发放到个人账户,个人可至各营业网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扬州失业金领取流程图

领取地址

1.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扬州市高邮市府前街127号

电话:0514-84645941

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扬州市仪征市大庆北路86号

电话:0514-83441917

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扬州各区县市的社保经办机构地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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