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
扬州热门资讯 > 扬州社保资讯 > 扬州社保政策 > 正文

扬州新生儿医保报销范围

来源:互联网 2023-09-23 14:36:02

一、门诊特殊病种报销范围

一类门特病种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类同住院医疗待遇;二类门特病种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70%,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最高补助总额为2000元。

二、住院报销范围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至23万元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5%(首诊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为9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至10万元(含)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10万元至23万元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5%;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至10万元(含)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5%,10万元至23万元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按规定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至23万元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

三、大病保险报销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1.5万元,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实行累加补偿,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1.5万元-15万元(含)报销60%;

15万元以上报销65%;

恶性肿瘤、血液透析、血友病及肝、肾器官移植患者15万元以上合规医疗费用报销70%。

关键词:扬州少儿医保报销范围扬州少儿医保报销比例扬州新生儿医保报销范围
上一条:微信领取医保电子凭证操作流程 下一条:扬州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及产检费用标准是多少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