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
扬州热门资讯 > 扬州社保资讯 > 扬州社保常见问题 > 正文

扬州企业可以继续继续缓缴养老和失业以及工伤保险吗

来源:互联网 2023-10-02 21:25:03

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经批准可继续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

对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1年以上的统筹地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企业信用和职工个人权益记录。

咨询电话:

市本级:

0514-80978690、0514-80978696

广陵区:

0514-87347595

开发区:

0514-87968629

生态科技新城:

0514-80979969

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0514-80979569

邗江区:

0514-80322921

江都区:

0514-80805815、0514-80805875

宝应县:

0514-88225743

高邮市:

0514-84612397

仪征市:

0514-83411670

关键词:扬州人社助企惠企政策扬州有哪些助企优惠政策扬州企业可以继续继续缓缴养老和失业以及工伤保险吗
上一条:扬州助企阶段性降低多少失业及工伤保险费率 下一条:扬州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热点问答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