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
扬州热门资讯 > 扬州社保资讯 > 扬州社保政策 > 正文

扬州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来源:互联网 2023-01-22 03:14:02

申请条件

市区工伤保险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内部流转);

2、《扬州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3、出院记录、门诊病历、处方、大型检查报告单;

4、原始发票和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5、转外就医的需提供《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备注:详见《扬州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材料待核准,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办理地点

市社保中心: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

邗江区:新城西路178号;

江都区:江都区浦江路85号。

关键词:扬州职工社保社保异地转入扬州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上一条:扬州如何参加工伤保险 下一条:扬州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申请指南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您的采购需求将被更多优质供应商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