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
缴费基数:
(1)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
(2)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0586元执行,下限按3800元执行。
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1821元执行,下限按4250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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