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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有合法稳定住所人员办理落户所需材料

来源:互联网 2023-04-21 13:39:02

所需材料:

1、申请人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居住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办理流程:

1、迁入地派出所受理申请,在12个工作日内,责任区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局(分局)户政部门。

2、县(市、区)局(分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迁证》。

3、申请人属省外迁入的要凭《准迁证》先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再回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属省内迁入的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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