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
阳江热门资讯 > 阳江社保资讯 > 阳江社保办事指南 > 正文

阳江生育保险申领人群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3-02-24 08:11:02

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群:

(一)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含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二)职工失业前已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的,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阳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三)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职工未就业配偶已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待遇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生育保险待遇的,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四)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发生符合本办法的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备注:职工或其未就业配偶发生生育医疗费用当月职工需按时足额缴费,否则不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关键词:阳江生育保险条件阳江生育保险阳江生育保险申领人群条件
上一条:阳江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下一条:阳江城镇职工高额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