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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公积金非房屋类提取材料

来源:互联网 2023-07-17 06:01:02

阳江公积金非房屋类提取材料:

一、出境定居:

1、身份证;

2、签证、护照;

3、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二、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身份证;

2、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劳动部门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满3年或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1、身份证;

2、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四、退休:

1、身份证;

2、退休证(无证则提供户口簿)

五、职工死亡:

1、死亡证明;

2、提取人的身份与关系证明及身份证;

3、合法继承证明(公证书)

六、非本市户籍及本市农村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1、身份证;

2、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3、每月领取生活保障金凭证

八、重大疾病:

1、身份证;

2、医院确诊疾病证明;

3、医疗费用专用发票;

4、出院小结(住院记录);

5、结婚证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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