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个人公积金存缴者怎么提取公积金?
1、申请条件及材料:申请人为个人缴存者的,凭本人身份证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以下统称管理中心)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2、开户流程:(1)填写《个人缴存开户申请表》。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本人收入核定,不低于省政府公布的当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2019年省政府公布的当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368元)且不低于本人上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高于全市缴存基数上限(2019年缴存基数上限为18800元)。缴存比例按照10%执行。汇缴月份从申请当月开始,也可从下月开始。(2)开立账户。管理中心经办人员在系统内设立账户并打印《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协议》,申请人确认协议内容后签字。由管理中心盖章后生效。(3)个人缴存者应当按照《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协议》的规定,采用委托银行代扣缴款方式缴款,每月按时向管理中心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3、公积金办理地址
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缴存比例为12%;
企业及其职工缴存比例为5%-12%;
个人缴存者由本人根据收入在3800元-23000元之间自主选择,则对应的个人月缴存额在380元-2300元之间。
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1840元-23000元;
市直、亭湖区、盐都区、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大丰区、东台市:2070元-23000元
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
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184元≤额度≤5520元;
市直、亭湖区、盐都区、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大丰区、东台市:207元≤额度≤55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