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
盐城热门资讯 > 盐城公积金资讯 > 盐城公积金政策 > 正文

盐城公积金贷款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3-01-04 16:49:01

贷款条件:1、借款人已开户满半年且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当年转业干部、退伍除外);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3、有合法有效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的合同或其他批准资料;4、所购买的住房主体结构已封顶;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5、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阜宁县缴存人在阜宁县购房的仍按原规定执行)。非本单位在职职工,采取挂靠或代缴等形式,实际是由缴存人本人缴纳单位部分及个人部分公积金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所购的房屋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暂不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

关键词:盐城公积金贷款盐城公积金盐城公积金贷款条件
上一条:盐城住房公积金政府月补贴持续多久? 下一条:盐城购买非装配式住宅公积金贷款怎么计算?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