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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保险缴费服务指引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江苏省税务局和江苏省医保局的工作安排,自2021年10月15日起,徐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切换至税务系统征收,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待遇享受等分别由社保经办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
尊敬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费人:
从 2021 年 10 月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为方便大家缴费,我们制作了缴费指南,希望能为您在缴费时提供必要的参考和帮助。
一、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1.缴费标准: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20%
2.缴费基数:从2021年7月份起,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共分12个档次,最低缴费基数为3800元,最高缴费基数为20586元。由缴费人自主选择合适的基数档次缴费。
3.特殊政策: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受疫情影响,灵活就业人员(含 2021 年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 员)可以在2021年12月底前补缴2020年度养老保险,缴费人补缴2020年度和2021年上半年的养老保险,按原缴费基数选档(3368—19335)。2021社保年度结束后,不得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即:2022年7月后,不得补缴2021年7月-2022年6月养老保险。
4.缴费基数档次变更方式
缴费人自主变更: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选择变更缴费基数档次。
前台申请变更:缴费人到银行网点和纳税服务大厅前台,申请变更缴费基数档次。
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1. 缴费标准: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11%
2. 缴费基数: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缴费基数为 3368元。从2021年7月起,缴费基数调整为3800元。
温馨提示:灵活医保应当“按月及时足额连续缴费”,缴费人有未连续缴费情形的,就会触发医保“跳缴锁卡”的规则,即使当期缴费成功,也会产生6个月等待期,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三、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和医疗保险缴费所属期划分规定
1.受疫情影响,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属于政策性补缴,由缴费人自主申报补缴,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缴费。
2.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属于正常申报,由缴费人自主申报。
3.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上述两条所属期之外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由人社或医保部门核定应缴费金额发送税务部门,由缴费人确认申报。如:灵活就业人员在退休前养老医保一次性趸交、医保中断补缴以往年度等,须由人社、医保部门核定后,发送特殊缴费征集信息传递税务部门进行申报征收。
4.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得提前预缴当前结算期之后的社保费。如:2021年10月份,不得提前预缴2021年11月或12月的社保费。
四、缴费方式
1、微信: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右上方“放大镜”,输入“江苏税务社保缴纳”,首次使用时,请完成授权登录。
2、支付宝:在首页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点击进入。首次使用时,需完成实名认证。
3、通过银行缴纳:到各经办银行柜面、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自助缴款机上缴费。目前,我县经办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江苏银行、农商银行。
★小提醒:
1.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十二档,在微信小程序调整档次后,生效年月从当前月份开始,立刻按最新档次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默认只有一个最低档次。
2.所属期起和缴费所属期止均可自行选择,为了避免漏缴,影响今后待遇享受,建议缴费人谨慎选择所属期起、止时间和缴费金额。
3.若显示的参保信息,与您本人或代为缴费人实际信息不符,请向人社或医保部门咨询确认清楚后再缴费,避免误缴。
五、票据获取
1、通过银行缴纳社保费的,经办银行均提供社保费电子票据打印服务。
2、已经成功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的个人,无论何种缴费方式,均可以网页搜索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或输入网址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选择“公众服务”—“特色业务”—“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模块,查询打印《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
六、特别提醒
1.缴费人如有养老保险新参保、停保、续保、退休前一次性趸交等相关业务,请咨询人设部门,联系电话 89670090,89679009。
2.缴费人如有医疗保险新参保、停保、续保、医保中断补缴和待遇享受等相关业务,请咨询医保部门,联系电话 89887797。
3.缴费人员如有缴费途径、缴费操作等相关业务,请咨询税务部门,联系电话 96888727。
国家税务总局沛县税务局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沛县医疗保障局
2021 年 10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