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鼓楼区因私出国护照办理地址
在市内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见下表。
市区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
医疗费用段(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 | 定点医疗机构级别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以下 | 90% | 80% | 75% |
10000元以上至50000元以下 | 80% | ||
50000元以上 | 85% |
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
医疗费用段 (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 | 定点医疗机构级别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以下 | 90% | 80% | 60% |
10000元以上至50000元以下 | 65% | ||
50000元以上 | 70% |
城乡居民医保:同一统筹年度所有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徐州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主要支付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甲类药品(含基本药物)、一般诊疗费和其他符合规定的诊疗费用,以及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中药饮片费用(单味使用不予支付的中药饮片和颗粒剂除外)。
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不含一般诊疗费),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其他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每次起付标准3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诊疗费支付比例为60%,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一般诊疗费支付比例为80%。
一个统筹年度门诊最高补助限额为每人600元。
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参保人员,一个统筹年度门诊最高补助限额提高至900元。
(1)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正规发票原件;
(3)详细清晰的医疗费用分类汇总清单;
(4)门诊病历复印件和出院小结;
(5)在职参保人员报销时需提供单位证明。
参保人员持上述相关材料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徐州各区县市的医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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