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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计划
本次市区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48名,其中驾驶员10名、战斗员38名(含3名搜救犬训导员、2名体育特长生)。
(各县区招录情况可拨打县区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二)
报名条件:
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由徐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档案审核、面试、体能测评、体格检查、心理测试、政治审核和集中培训等招录工作,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分配至市区政府专职队。
一、薪酬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情况
1、战斗员:新入职的战斗员试用期工资不低于2500元/月,转正后实发工资不低于4700元/月,人均保障经费约为11.6万元/年,并保持工资和人均保障经费逐年递增;专业技能人才具体薪资标准视取证情况而定。
2、驾驶员:新入职的驾驶员试用期工资不低于2500元/月,转正后实发工资不低于5100元/月,人均保障经费约为11.6万元/年,并保持工资和人均保障经费逐年递增。
(二)人均保障经费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六险一金”。
(三)批准为正式政府专职消防员统一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意外)和公积金。
(四)提供食宿、被装。由单位统一安排食宿和发放被装,伙食标准按相关标准执行。
(五)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营区集中居住,参加灭火救援和执勤训练,工作期间实行驻勤(住宿)制度,入职集中培训期间不安排轮休,考核批准为正式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后每月休息8天。
(六)单位定期组织体检。
(七)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设立奖励、学历提升、技术培训、入党团等待遇。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共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战备需要。
3、身体条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身体、心理素质好,身体BMI指数在正常值内。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学历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徐州市户籍适龄人员或在徐州本地有固定住所能提供暂住证(含县区)。
6、身体和心理健康。
7、具有良好的品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曾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2)直系家属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4)已评定残疾等级、有严重伤病治疗史;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1、战斗员岗位
年龄为18周岁至26周岁(1997年12月1日至12月1日期间出生)。
2、执勤车驾驶员岗位
年龄为20周岁至35周岁(1988年12月1日至12月1日期间出生);持有A1、A2或B2驾驶证且驾龄在两年以上,具有过硬的驾驶技术。
3、体育特长生
年龄为18周岁至24周岁(1999年12月1日至12月1日期间出生),须取得中长跑类、篮球类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
4、搜救犬训导员
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1993年12月1日至12月1日期间出生);应具备训犬资格证书或搜救犬训导员资格证书(无证书无需报名);需了解搜救犬训练方法,搜救犬行为分析,搜救犬驯养等方面的知识;对动物有深厚的爱心和耐心,能够正确对待和善待搜救犬;有兽医学、动物科学、警犬训练等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
有消防工作经验或取得与本职岗位相适应的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