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高校毕业生青年人才生活补贴领取须知(对象+标准+材料)
为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6号)和《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3号)、《徐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关于开发“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徐人社函〔〕33号)要求,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发公益性岗位情况
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为残疾人之家中的服务性岗位,具体详见《沛县残联系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岗位要求
1.应聘人员主要在残疾人之家从事残疾人的服务工作,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残疾人工作。
2.具有沛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强烈就业意愿,能胜任工作强度,具备沟通协调能力,独立开展工作,走访入户残疾人家庭。
3.年龄为:18—45周岁(本次招聘中计算年龄的基准时间为11月28日);文化程度:高中(中专)及以上,具备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4.符合《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号)条件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有相关规定不宜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报名人员可登陆沛县政府网下载或现场填写《沛县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报名时间:11月28日—12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沛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沛城街道鹿湾社区特教学校东侧,乘20、29、30、31、302、309、312公交,鹿湾站下车向北红绿灯路口向西150米)。
4.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残疾人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及复印件;报名表一份(附件2);同时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四、招聘办法
县人社局、县残联会同镇(街道)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核,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录用。计算机操作、笔试、面试分值占比为1:2:2,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经过面试确定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招聘合格人员由招聘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工作,并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后自行退出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和培训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聘用人员接受招聘用人单位统一管理和考核。岗位工资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七、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对弄虚作假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89670297 (县残疾人就服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68869178 (县纪委监委派驻组)
89675831 (县人社局就业管理处)
89635166 (县残联办公室)
11月24日
附件下载:1. 附件2:沛县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 附件1:沛县残联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