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翻建自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材料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
一、申请条件
(一)从外地转入到许昌
已在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
(二)从许昌转出到外地
缴存职工在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开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符合销户条件。
二、办理材料
(一)从外地转入到许昌
身份证件。
(二)从许昌转出到外地
以转入地公积金中心要求为准。
三、办理方式
(一)从外地转入到许昌
向公积金管理部提交办理材料。
(二)从许昌转出到外地
向转入地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四、办理流程
(一)从外地转入到许昌
职工申请→管理部受理→办理转移业务。
(二)从许昌转出到外地
职工向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申请→管理部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接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受理→管理部复核→办理转移业务。
五、办理时限
1、对提供的证明材料能够当即确认的,即时办理。
2、对提供的证明材料需要核实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