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医保重症慢性病申报
一、体检时间
定点医疗机构每季度末月中旬组织在本院申报重症慢性病的参保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时间由定点医疗机构告知申报者。
二、申报者所需材料
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近期相关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和有关检查资料,申报恶性肿瘤病种的人员需携带本人首次确诊病历(包括病理报告单、血液病相关检验报告单),手术病人需携带手术治疗完整病历复印件。
注:
需做检查的,参保人员应予配合,凡需做血液、体液检验、心电图、彩超、X线及肺功能等检查的,应以体检当天检查结果作为鉴定的主要依据,既往检查资料仅作病史参考。体检鉴定所需费用由个人负担(可以使用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