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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办理指南

来源:互联网 2023-02-26 20:09:02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注册科)

一、事项名称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二、服务对象

因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通信地址、户籍地、联系电话等信息事项发生变更的参保职工。

三、办理方式

(一)现场办理。

1、新乡市市民中心 人民东路甲1号二楼83-89号窗口

业务咨询电话0373-3069339

2、红旗区行政服务中心 人民路和首比街交叉口向北50米路西1楼6号窗口

业务咨询电话0373-2048050

3、卫滨区行政服务中心 解放北桥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2楼城镇职工医保服务窗口

业务咨询电话0373-2066351

4、牧野区政务服务大厅 荣校东路和新二街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1楼17号窗口

业务咨询电话0373-3069658

5、凤泉区行政服务中心 绿茵河畔南门1楼医保综合窗口

业务咨询电话0373-3918517

6、高新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新飞大道与五一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1楼4号窗口

业务咨询电话0373-3536355

7、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经六路与纬八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2楼26号窗口

业务咨询电话0373-3675032

8、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服务大厅 滨湖大道与太行大道交叉口东西厅17号

业务咨询电话0373-7551298

(二)网上办理

职工医保:通过新乡市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117.158.91.77:8081/portal/#/home)、手机APP(http://117.158.91.77:8081/download/app-release.apk)在网上进行办理。

四、办理流程

(一)单位或个人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变更。

(二)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反馈办理结果。

五、申办材料

(一)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二)《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关键信息变更加盖单位公章)。

关键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变更需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非关键信息时可不提供辅助材料。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监督电话

新乡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0373-3060236

八、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医保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的通知》(豫“放管服”组办〔2020〕5号)及其附件《河南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试行)》要求,通过调用省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的评价功能,提供在线或现场评价服务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一)评价内容。经办机构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事流程、服务规范、服务效率、服务便利度、承诺履行、整改实效、监督管理,政务服务平台的便捷性、完善性,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等。

(二)评价等级。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三)差评整改。收到差评后,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承办业务的经办机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安排专人回访核实。对情况清楚、评价属实、诉求合理的问题,按照省政府和国家局规定开展整改和回复。同时保障经办机构和工作人员举证解释和申诉申辩的权利,建立申诉复核机制,排除误评和恶意差评。

关键词:服务业务咨询电话医保评价办理政务新乡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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