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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事须知

来源:互联网 2023-09-28 17:13:06

——外转就医及手工结算流程

外转手续审批:因病情所需需到外地就医的患者,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科室提出转诊意见,填写“城镇居民医保市外转诊审批表”两份,科室主任签署意见报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医疗保险办公室根据医疗保险市外转诊规定审批,医保办主任签字,报医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在新乡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科审批,一份交病人用于报销,一份转城镇居民医保中心备案存档。

报销手续接收:患者出院后,携带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明细汇总表、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明、病历复印件、参保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包括就医人及领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存折首页或银行卡复印件(中国银行)、市外转诊审批表,在居民医保中心对外报销窗口办理手续。

手工审核结算:每15天作为一个给付周期,通过银行定制银行卡、单。待银行卡、单到位后,由居民医保工作人员向患者支付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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