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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来源:互联网 2023-09-22 09:22:07

办理条件

新参保单位:单位应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省社保局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单位职工新增:单位职工新增投保。

办理材料

新参保单位:

(1)申请参加社会保险的函。

(2)《新参保单位基本信息申报表》(一式二份)。

(3)《社会保险登记表》(如该单位有分支机构的,附《所属分支机构情况表》)一份。

(4)《在职职工增员申报表》(一式二份)。

(5)委托银行自动结算社会保险资金授权书(一式二份)。

(6)单位所报帐户是社保基金专户还是一般结算帐户的证明。

(7)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8)按单位性质不同分别提供相关的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9)参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

单位职工新增:

1.需填写《新乡市职工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3份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及其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

单位新参保:

①经办人员接收社会保险登记申请资料后,将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②受理后,将在30个工作日内办完相关手续;30个工作日后,单位凭《受理回执》到保险关系部资料发放窗口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和相关资料。

单位职工新增:

①带齐全需要提交的材料,本窗口(1---14号)办理。

②参保职工若存在历年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需到开票窗口(1——14号)开具补缴费票据→地税局缴费→缴费后次日回到本窗口(1——14号)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地点

新乡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注册登记科

受理地址:新乡市人民路1号社保综合办公楼2楼1——14号窗口

联系电话:0373-3078262

新乡各区县市的社保中心联系方式一览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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