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
西宁热门资讯 > 西宁公积金资讯 > 西宁公积金政策 > 正文

西宁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3-05-28 20:33:02

提取条件

一、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一)购买商品房

(二)购买经济适用房(保障房)

(三)购买拆迁安置房

(四)购买二手房

(五)异地购房:是指职工本人或配偶在西宁地区以外购买自住住房的行为。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三、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四、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一次性用自有资金还清住房贷款的。

五、 离休、退休的。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符合规定情形的。

七、出境定居的。

八、本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需要支付房租的。

九、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支付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十一、职工缴纳购房配套支出费用的。

十二、职工本人因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肝硬化、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六种重病、大病的。

十三、援助金提取。

十四、自主缴存人员提取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西宁市公积金提取条件西宁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上一条:西宁租房公积金按月提取条件 下一条:西宁市公积金贷款材料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