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清单
2021西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全攻略
1、申请条件:
职工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所在单位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自由缴存者及省外缴存职工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能力、购房行为真实有效即可申请。
2、办理材料:
1)商品房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婚姻证明
?商品房买卖合同(三份,经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
2)二手房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婚姻证明
?增值税发票(完税日期不超过一年)
?二手房房买卖合同(三份)
?过户后的不动产产权证书
3)集资建房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婚姻证明
?集资房协议书(三份,经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
4)回迁房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婚姻证明
?回迁房协议书(三份,经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
3、办理地点:
图源: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增加市民中心办理点:
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154号西宁市市民中心二楼北侧1-5柜台(省团校对面)
客服热线:0971-12329或0971-5261111
4、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8:00
市民中心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5、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即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房产、土地抵押手续办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6、办理流程:
开发商项目受理 → 借款人携带贷款所需资料自行选择中心各受托银行,提交银行受理初审 → 中心复审,稽核 →受托银行根据中心审批意见与借款人签订相关合同,并办理相关抵押手续 → 中心复核借款人的书面信息,打印《贷款发放通知书》交财务科划拨委贷资金 →受托银行按要求发放贷款,并通知借款人 →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从借款的下月起按期还款,本息还清后,受托银行协助办理相关抵押注销手续 → 贷款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