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清单
西宁买房要怎么提取公积金?
在西宁买房提取公积金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购买商品房
1、提取范围:提取购房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申请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提取人银行卡账号。
(2)购房人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出具与购房职工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3、提取时限:以购房合同生效日期为准,三年内提取一次。
4、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及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
(二)购买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书》已在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视同在本市购买商品房办理提取。
1、提取范围:提取职工本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申请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书》原件、提取人银行卡账号。
(2)购房人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出具与购房职工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3、提取时限:以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书生效日期为准,三年内提取一次。
4、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及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
(三)购买拆迁安置房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已在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视同在本市购买商品房办理提取。
1、提取范围: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申请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原件、提取人银行卡账户。
(2)购房人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出具与购房职工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3、提取时限:以《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生效日为准,三年内提取一次。
4、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及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补交的购房款额度。
(四)购买二手房
1、提取范围: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申请资料:
(1)购房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原件、契税和增值税发票原件,提取人银行卡账号。
(2)购房人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出具与购房职工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3、提取时限:以房屋《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为准,三年内提取一次。
4、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及子女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
(五)购买公共租赁住房
1、提取范围:符合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出售条件的购房职工,可提取购房职工本人及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2、申请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公共租赁住房出售合同》原件、提取人银行卡账号。
(2)购房人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3、提取时限:以《公共租赁住房出售合同》生效日期为准,三年内提取一次。
4、提取限额: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额合并计算,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
(六)购买拍卖房
1、提取范围: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申请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房屋委托拍卖书原件或竞拍协议原件、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不动产权证原件》、购房款发票、提取人银行卡账号。
(2)购房人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3、提取时限:自取得拍卖房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内,三年内提取一次。
4、提取额度:累计提取金额不大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七)上述购房提取的其它规定:
1、如该房屋为1人以上的共同购房,则用房款总额乘以合同或证书所载明的产权比例计算每位购房人的购房款,相应确定提取额度;没有明确产权比例的,按照购房人数平均分配房款总额,计算每位提取人的可提额度。
2、异地购房
本条所称异地购房是指职工本人或配偶在西宁地区以外购买自住住房的行为。
(1)提取范围: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申请资料:购买商品房的需提供: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商品房买卖合同》、提取人银行卡账号。其中购房合同必须能够在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官网查询(不能上网查询的要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备案查询表或增值税发票原件),即无法上网查询也不能出示房屋备案查询表或增值税发票的不予办理;
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不动产权证》原件、增值税发票原件、契税发票原件、提取人银行卡账号。
(3)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及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
3、提取配偶公积金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异地购房的严格审查购房资料的真实性,购房行为和购房资料真实有效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取业务。提取申请人对审批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撤案: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在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前撤销备案的,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因此房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需退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图源: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