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
西宁热门资讯 > 西宁公积金资讯 > 西宁公积金办事指南 > 正文

西宁住房公积金汇缴指南

来源:互联网 2023-10-10 22:56:03

办理条件:

汇缴是指缴存单位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代扣缴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诶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办理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二份

2、新增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新增人员超过5人还需提供电子版

办理流程

1、如汇缴当月汇缴人员没有新增或减少变动,缴存金额与上月一直,无需携带资料,直接到相应的归集业务受理点申报

2、如汇缴当月汇缴人员有新增或减少变更,携带填写好《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会叫变更清册》及新增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到相应的归集业务受理点申报

3、单位协管员和中心龚总人员核对无误缴存职工人数和缴存金额后,单位按照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款通知书》的金额转账

4、与中心签订《青海省公用事业收费定期代收业务协议》的缴存单位申报后,中心在约定时间起托收,从缴存单位约定账户扣款

注:1、单位协管员先申报后转账

2、单位有调入职工时先办转移

3、托收单位每月必须确保公积金付款账户内有足够的公积金托收金额

办理地点: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受理点、中心归集科、铁路分中心归集部、各管理部归集业务窗口

办理时限:变更、注销登记手续齐全当场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手续齐全,有管委会授权的,不超过15个工作日,没有管委会授权的,为管委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

关键词:西宁公积金缴存手续西宁公积金缴存西宁公积金西宁住房公积金汇缴指南
上一条:西宁公积金汇缴、补缴、转移手续 下一条:西宁公积金单位个人开户手续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